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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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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江东贵博江上明珠后门设置人行道及红绿灯的提案》(提案第10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涪陵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责成交巡警支队牵头办理。经与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江上明珠后门设置独立人行道,通过增划人行步道、安装护栏、完善地面标识等方式,实现人车分流。优化道路空间布局,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的建议

江上明珠后门(明珠路)往东滨大道和往涪清路方向均有独立人行道,已实现人车分流。

二、关于增设交通信号灯及斑马线,在小区后门主要出入口增设红绿灯,并同步施划规范斑马线,保证学生、老人安全过街。视情况设置“早晚高峰定时信号”模式,提高交通组织能力的建议

(一)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议。交巡警支队根据交通流量和位置综合考虑,拟在小区后门上行的涪清路与明珠路的三岔路口安装信号灯,以提高交通组织能力。

(二)增设斑马线的建议。小区后门(明珠路)上下行几十米范围内均设有过街人行横道,且小区后门处设有公交站。根据人行横道设置间距要求和公交站台前后禁设人行横道的相关规定,该处不宜再增设斑马线。

三、关于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在该路段设置禁停标志,划定可停车与禁止停车区域。建议交巡警部门加强高峰时段巡查,规范违停车辆的建议

该路段(明珠路)上下路口均设有“禁止停车”和“严管路段”的标牌,全路段禁停。交巡警支队江东大队已对该路段开展常态化违停整治。

四、关于同步完善交通安全提示设施,增设“学校区域”“减速慢行”等提示标牌及减速带,提高驾驶员注意力。建议在居民、校方组织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师生及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

(一)增设“学校区域”“减速慢行”等提示标牌及减速带,提高驾驶员注意力的建议。该路段不涉及学校区域,安装减速带后车辆经过会产生大量噪音,引发居民投诉,故不宜安装减速带。

(二)在居民、校方组织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师生及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交巡警支队江东大队已经按照支队每月宣传计划,定期进入辖区学校和周边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此复函已经区政府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重庆数字政协“提案系统”进行评价。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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