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盟区委会:
贵委在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镇街飞地经济发展的提案》(第009号)已收悉。衷心感谢贵委对探索我区镇街经济发展新路径的深入思考与宝贵建议,提案紧扣时代脉搏,立足涪陵实际,提出的“五个关键环节”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我区进一步激活镇街活力、深化东西部协作、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重要参考。经我委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双轨驱动”项目来源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在涪浙江商会、已落户浙商以及在浙江挂职的涪陵区干部桥梁作用,收集梳理浙江地区、大湾区有外溢发展需求的企业进行涪陵城市推介,初步形成重点企业名单,后续逐步形成推荐项目清单库,通过《涪陵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涪陵区产业发展机会清单》《涪陵区应用场景机会清单》,鼓励引育上下游配套企业、合作伙伴等,合理引导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浙江技术+涪陵场景”“浙江资本+涪陵产业”的协同发展。二是优化产业规划布局,精准锚定对接方向,依托涪陵高新区、白涛工业园区等成熟园区资源,配合划定飞地经济产业园核心区域,重点对接浙江数字经济、智能制造、跨境电商等优势产业。紧扣我区“2349”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梳理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链短板,形成“产业需求清单”,推动浙江产业资源与镇街需求精准匹配,避免同质化发展。三是加强市场线以商招商,招商对接机制日趋完善,发挥区驻外招商机构前端作用,建立常态化赴浙招商、政企对接、以商招商机制,为飞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在杭州举办涪陵区城市宣传推介活动,现场签约项目 13 个、协议投资 63.2 亿元,其中浙江项目 8 个、协议投资 18.5 亿元,涵盖固氮纳米酶产业化、正渗透膜生产线、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优质项目,进一步夯实浙涪产业协作基础。四是激励镇街加强浙江项目招引,制定《涪陵区2026年度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赛马”方案》,将镇街主要领导带队赴浙江地区开展招商活动次数、签约(含联合招商)浙江地区项目正式合同额两个指标列为镇街招商引资赛马比拼加分项,占比分别为60%、40%,有力调动了镇街招商引资积极性。五是建立项目联合评估审查,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涪陵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审查机制》,由区招商投资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等有关单位对拟引进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重点评估项目技术含量、市场前景、产业链契合度、政策符合性等内容,确保项目招引质量。另因浙江与涪陵结对镇街无协作任务目标,按照以往工作惯例,两地未签订协作协议,下一步将持续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络,密切关注上级结对协作工作调整安排,若新增协作指标、帮扶任务,即刻启动协议磋商、签订流程,推动两地镇街协同发展。
二、关于“轻重结合”承载模式
一是促进“轻资产”拎包入住。园区已建成完善的水、电、气、路、污等公用工程配套体系,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处于全市工业园区前列。目前园区已建成综保区、临港片区等标准化厂房,可根据飞地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划定专属区域,能够同时满足科技型、贸易型中小企业和孵化项目“轻资产”拎包入驻。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鼓励集聚区运营机构给予入住企业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网络通讯等支持。二是做好重大工业项目“重资产定制建厂”的差异化需求对接。结合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特色产业园、生物医药食品医药园等园中园实际情况,在园区内划出专属区域,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建立项目建厂需求前置研判机制,对照产业、用地、规划相关规范,结合项目层高、承重、工艺等参数布局定制载体,高效保障重资产项目建设落地。同时做好风险防控措施,坚持租金定价市场化,租金水平参照同区域、同类型厂房的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项目评审,重点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发展前景、产能产值、税收履约能力;明确投资主体与责任边界,鼓励采用“区属国企+结对镇街+社会资本”多元化投资模式;完善合同与回购机制,与入驻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及《回购意向协议》,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回购触发条件、回购价格计算方式、付款进度及违约责任。三是探索“飞地总部+生产基地”模式。做好区内飞地项目合理落地布局,鼓励浙江企业把生产制造环节落地涪陵,依托我区园区载体、要素成本、产业配套等综合优势承接规模化生产;同步完善园区道路、标准厂房、仓储物流、政务服务、科创配套等软硬件设施,全力做好全链条配套保障。同时立足涪陵本地先进制造业产业基础,依托浙涪对口协作契机,主动吸引浙江地区企业将研发中心、区域销售总部、品牌运营等功能性板块布局我区各大产业园区,形成良性产业协同格局。区水利部门充分征求受援镇街实际发展需求,梳理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积极向浙江省提出年度援助资金实施计划建议,重点支持镇街产业道路、水电、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夯实产业发展硬件支撑。区科技部门依托浙江资源扎实开展创新主体培育、科技金融赋能、科创人才引育等重点工作,与浙江省农科院、浙江省柑橘研究所、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优质水稻制种、火锅底料风味增强与修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2 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累计争取项目科研资金 695 万元。共同推荐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 5 所高校院所申报 2026 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项目”6 项。下一步,一是强化招商需求联动。针对招商过程中有厂房需求的企业,由园区国有企业加强对接,在确保国有企业投资门槛收益前提下,推进厂房定制化建设。二是定制厂房建设涉及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国企招投标和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探索存量资产盘活路径。对于形成稳定租金收入的定制厂房,未来可探索以 REITs 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三、关于“镇街前台+园区后台”服务体系
一是谋划打造飞地服务中心,推进“办事不出园”,对标落实全市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迭代完善全区“百千万”联系服务经营主体全覆盖工作体系和“服务专员”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通过整合资源、简化流程、下沉服务、数字化赋能等方式实现办事不出园。二是推行“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园区内设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帮代办服务工作队,落实“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服务模式,承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任务,主要负责为企业帮代办签约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运营生产5个阶段34件具体事项,逐步扩展到帮代办人力、社保、金融、物流、税务等服务事项。三是正在编制飞地经济政策包,整合国、市、区政策引领、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政策,形成政策包后印发有关园区、镇街。做好区级配套政策资金使用,保障飞地产业园项目用地、用电、用能需求,统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在技改补贴、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关于设立飞地经济专项发展资金,考虑区级财政情况,将在区级制造业、服务业等政策修订时对飞地经济有关项目、事项适度给与补贴。四是搭建浙商企业意见反馈平台。建立在涪浙商企业服务群,常态化推送各类政策新闻,进一步促进涉企服务单位与浙江商会的互动互访;成立重庆市涪陵区浙江商会工作站和服务在涪浙商企业工作专班,健全专班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政企面对面”座谈会,听取商会上报问题办理进展及重大问题汇报,定期督促问题事项办理,协助做好跟踪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关于“双向考核、多方分成”利益机制
一是将飞地经济发展成效纳入镇街工业经济考核体系,对引进优质项目、推动产业落地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及政策倾斜,充分调动镇街发展飞地经济的积极性。二是按照联合招商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对镇街、部门和园区联合参与洽谈引进的项目,原则上对项目合同总额和项目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用地类、厂房类、总部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类进行不通比例分配。经与区财政局商讨,发展镇街飞地经济涉及税收分成等事宜,可参照《涪陵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与园区联合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下一步将鼓励园区分成资金部分专项用于飞地产业园建设运营,鼓励企业与镇街深化产业联动,优先在本地配套原辅材料、吸纳镇街劳动力就业、共建产业技能实训点,推动飞地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镇街和群众。
五、关于加强组织保障
目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援疆、援藏统筹在区发展改革委,浙涪对口支援统筹在区水利局,下一步,将谋划成立镇街飞地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从相关区级部门、重点园区、镇街抽调骨干,实体化运作,统筹协调重大事项,负责规划制定、政策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此复函已经张浩特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