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检查区域:涪陵区、南岸区、黔江区、铜梁区、九龙坡区、万州区
执法人员:陈进兵、王麒权、任尚炳、彭超、彭克彬、钟红英、王丽丽、徐勇、王凤、钟篱、罗文秀、刘敏、刘小华、夏述忠、黄利红、李文丽、秦一龙、古莉、蒋杨、赵世伟、郭亮、张海涛、陈明、谭晓霞、游勇、汤志芳、何休红、胡文宁、卢娅、田晓丰、李忠池、罗文健、张雯静、文怡、谷明军、叶敏、冉静、周传芳、张建萍、邱彦、龙世成、罗顺荣、边莉、龙世德、秦远斌、徐健、陈华强、夏艳丹、周陵。
检查类别:动防、秸秆禁烧、渔业(水上非安全)、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长江禁捕、农药、植物检疫、水野保护、宅基地、种子、渔业(陆上)、安全生产、肥料、兽药、渔业(水上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船安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养殖渔业、种畜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渔业(水产养殖)。
一、基本情况
(一)本阶段检查执法对象2467个。其中涉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2个、动防275个、宅基地130个、安全生产5个、植物检疫35个、秸秆禁烧712个、水野保护82个、养殖渔业3个、畜禽屠宰32个、渔船安全5个、渔业(陆上)18个、长江禁捕453个、渔业(水产养殖)1个、渔业(水上安全)6个、渔业(水上非安全)65个、种子98个、农药78个、肥料6个、兽药15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17个、种畜禽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227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4个、农机336个。
(二)本阶段检查涵盖了56个检查场景包括动防动物养殖、秸秆禁烧、渔业(水上非安全)捕捞管理、渔业(水上非安全)渔业资源管理、农机使用、动防动物诊疗、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畜禽屠宰其他畜禽屠宰、长江禁捕捕捞作业、长江禁捕休闲垂钓、畜禽屠宰生猪屠宰、动防集贸市场、农药经营、植物检疫调运检疫、水野保护经营利用、动防其他(生产、加工、贮藏、隔离)、宅基地、长江禁捕水产交易市场、长江禁捕涉鱼餐饮场所、农机驾驶培训、种子销售门市、农机牌证核发督查、渔业(陆上)渔业管理秩序、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防调运、安全生产经营、肥料生产、兽药经营、农机跨区作业、渔业(水上非安全)涉渔工程管理、渔业(水上安全)渔业船舶管理、渔业(水上安全)渔业船员管理、渔业(水上非安全)渔业污染防治、渔业(陆上)捕捞管理、渔业(陆上)渔业资源管理、肥料经营、农机维修、长江禁捕船舶整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渔业(陆上)野生动物管理、渔船安全、渔船安全渔业船员管理、水野保护人工繁育、渔业(陆上)垂钓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养殖渔业水产养殖生产、种畜禽种畜禽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生产与加工、农药生产、兽药使用、渔业(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动防乡村兽医、动防无害化处理场、渔业(水上非安全)野生动物管理。
(三)本阶段检查共抽查产品152个。其中:种子抽查50个产品;农药抽查81个产品;兽药抽查19个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抽查2个产品。
二、检查结果
通过本阶段执法检查,通过对2467户商户的检查,发现有以下36户商户存在以下49个问题:
1. 涪陵区旺牧生猪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2. 重庆市涪陵区长高肉牛养殖股份合作社从市外输入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以及动物产品未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接收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输入市内的动物、动物产品;
3. 江东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 江东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5. 况洪梅推广、销售同一适宜生态区以外的其他省级审定的品种;
6. 崇义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动物诊疗活动机构的动物诊疗场所未设有独立的出入口或出入口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继续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7. 叶明刚未建立养殖档案;
8. 新妙镇(所辖区域)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
9. 青羊镇(所辖区域)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
10. 重庆市涪陵区瑞弘生猪养殖场未按照规定消毒;未按照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或者没有建立完备检测记录;
11. 重庆市涪陵区宏吉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12. 大木乡(所辖区域武陵村)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13. 龙桥街道办事处(北拱社区12组)露天焚烧秸秆;
14. 重庆桂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禁止屠宰、经营、加工、储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15. 江东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6. 重庆市涪陵区义和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标签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
17. 涪陵区金田种子经营部使用已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
18. 同乐乡(所辖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
19. 程新建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20. 李渡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21.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22. 涪陵区义和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
23. 武陵山乡(所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24. 重庆市涪陵区农盈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25. 蔡明亚未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处置诊疗废弃物;
26. 重庆市涪陵区元平生猪屠宰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27. 徐忠辉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28. 龙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29. 个体接收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输入市内的动物、动物产品;从市外输入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以及动物产品未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30. 重庆元亨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病历;执业兽医未按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如实形成兽医执业活动情况报告;执业助理兽医师直接开展手术,或者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执业助理兽医师直接开展手术,或者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使用未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
31. 张小平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32. 大顺乡(所辖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33. 龙桥街道办事处(下中坝)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4. 重庆保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消毒;
35. 百胜镇(所辖区域奇曲邓)露天焚烧秸秆;
36. 刘洪江接收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输入市内的动物、动物产品;从市外输入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以及动物产品未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三、统计分析
(一)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详见附件下载“统计分析套表(一)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参与执法人员完成任务数量情况汇总表
详见附件下载“统计分析套表(二)参与执法人员完成任务数量情况汇总表”。
(三)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详见附件下载“统计分析套表(三)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