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派驻单位:
经街道同意,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2024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2.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3.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2024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2024年消防安全监督执法计划
5.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2024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企业环保执法检查计划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力争实现零死亡。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陈路、陈伯元、秦文礼。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00天。
1.实施行政许可共计60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0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0天。
4.参与街道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3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40天。
7.开展机动执法共计40天。
8.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30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20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50天。
2.病假、事假共计20天。
3.检查指导居委会安全监管工作共计7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5.参加党群活动共计5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33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计133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本辖区企业风险程度、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将企业分为三级,一级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二级为易制毒和工业气体,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企业为三级,全年检查不少于1次。
2.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对市、区、在辖区企业围绕重点工作、突出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对象。辖区5个加油站,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
2.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化工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动火、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7)落实烟花爆竹“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开展“打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8)企业持续推进落实“两单两卡”,即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情况。
( 9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30个工作日)
1.日常监督检查。
(1)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下设的2家加油站共检查4次。
一月和七月分别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长江加油站、滨江中路加油站各检查1次。
( 2 )对2家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单位共检查4次。
二月和八月分别对重庆三诚气体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涪陵区汇申工业气体经营部三家气体经营单位各检查1次。
(3)对1家油漆经营单位共检查2次。
三月和九月分别对重庆合易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查一次。
(4)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下设的3家加油站,共检查6次。
四月和十月分别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董家湾加油站、四方加油站、大通加油站各检查1次。
(5)对1家生产企业共检查2次。
五月和十一月分别对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分别检查1次。
(6)不定期对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随机抽查。
全年不定期对辖区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附件2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和发展双统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重点突出整治与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工贸企业监督检查的人员有3人,分别是陈路、陈伯元、秦文礼。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00天。
1.实施行政许可共计60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30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30天。
4.参与街道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3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40天。
7.开展机动执法共计40天。
8.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30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20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50天。
2.病假、事假共计20天。
3.检查指导居委会安全监管工作共计7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
5.参加党群活动共计5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33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计133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纳入2024年执法检查计划的企业共计26家,26家均是日常重点检查企业。并根据上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和日常检查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等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建立的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两单两卡”等一线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委外、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管理和规范作业情况。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日周月”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26家)
1.重点监督检查。
一月份
重庆市涪陵区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梅林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弟联盛实业有限公司涪陵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分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朋鑫服装厂
二月份
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重庆建玛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旅游出租有限公司
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月份
重庆市涪陵区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卓庆彬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嘉益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夏氏印务有限公司
重庆涪陵区赵信赵麻饼有限公司
四月份
重庆跃腾印务有限公司
凤宇家具厂
重庆乐厨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世豪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博士德)
五月份
重庆巨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怡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唐鑫)
重庆百事达渝东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彦颖沙发厂
泽胜温泉酒店
重庆兰花旗餐饮有限公司泽胜温泉城店
六月份
重庆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渝东国际商贸城)
重庆万润富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欢乐汇)
重庆市涪陵区吉品建材有限公司
七月份
重庆市涪陵区朋鑫服装厂
重庆市渝弟联盛实业有限公司涪陵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分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梅林实业有限公司
八月份
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重庆建玛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涪陵分公司
泽胜温泉酒店
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兰花旗餐饮有限公司泽胜温泉城店
九月份
重庆市涪陵区夏氏印务有限公司
凤宇家具厂
重庆涪陵区赵信赵麻饼有限公司
重庆卓庆彬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嘉益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十月份
重庆乐厨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世豪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博士德)
重庆跃腾印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旅游出租有限公司
怡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唐鑫)
十一月份
重庆百事达渝东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彦颖沙发厂
重庆市涪陵区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巨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月份
重庆市涪陵区吉品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渝东国际商贸城)
重庆万润富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欢乐汇)
2.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上级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随机抽查。
不定期随机对辖区企业进行抽查。
附件3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抓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亡人事件,确保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促进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有4名,分别是:杨勇、周明强、邹军、谭棋元。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13天,包括实施行政处罚共计24天;随领导开展路检路查108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0天;参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共计24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5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100天;开展机动检查共计12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30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229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44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12天。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计212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按照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每月一次检查,全年检查12次。劝导站设施设备和劝导员上岗情况每周检查二次,全年检查96次。
2.每次参加检查人员两人以上。
3.每月开展一次上路纠违行动。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辖区15.9公里农村道路护壁是否滑坡,路基是否塌陷,边沟排水是否通畅,减速带护栏是否完好;劝导站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劝导员上岗情况是否正常;三轮车摩托车是否守法;是否有超标超载超速上路现象。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212天)
1.日常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主要危险因素现场管控情况)。
2.道路护栏减速带等设施是否完好齐备。
3.道路边坡边沟稳定性。
4.劝导站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5.劝导员是否到岗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6.路上抽查违法情况。
7.劝导站劝导员是否到岗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路上抽查违法情况。
8.以上场所每季度轮流检查1次。
9.重大节日前后与派出所、勤务大队开展联合执法。
附件4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消防安全监督执法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的格局,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有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创建等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督执法人员及分工
从事消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有3人,分别是:杨勇、周明强、田茂荣。
监督执法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310天。包括执法检查120天,整改隐患81天,改善消防安全条件60天,开展消防宣传49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10天,包括学习、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51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检查指导居委会安全监管工作共计68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1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33天。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计133个工作日。
四、监督执法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辖区二级、三级重点单位71家由消防支队直接监管检查,列管单位173家由辖区派出所监管检查,一般单位1502家由街道监管督促检查。
2. 每次参加监督执法人员两人以上。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安排(133天)
1.重点检查对象:九小场所里的“三合一”场所、社区上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九小场所。
2.辖区“三合一”场所。
3.全年完成12件消防案件的处罚。
附件5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加强对有林社区及涉林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社区和相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力争全街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3‰,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力争达到“五个100%”(宣传教育100%覆盖,防火责任100%落实,火灾隐患100%消除,火源管理100%到位,处罚追究100%兑现)的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有2名,分别是:刘定银、钟诚。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20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5天;参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30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5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55天;开展机动检查共计2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30天。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12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85天;病假、事假共计5天;公务员(事业单位)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2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82天。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计182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根据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区气象局发布的森林火险等级情况,按照节假日和森林防火禁火期(6—10月,具体以区上发文公布时间为准)等重要时段开展重点检查的原则,对高山湾、天子殿社区各防火检查站人员到岗到位及值守登记、各有林社区护林员开展巡查、瞭望哨和各流动巡查点开展宣传和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2.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和森林防火禁火期每日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巡查,每次检查人员至少2人;其余时段每月安排检查一次及以上,每次检查人员至少2人以上。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重点检查有林社区检查站人员是否认真履职,是否认真执行检查和登记制度;检查社区值班人员及护林员是否到岗到位和认真开展巡查。
2.强化重要时段巡防: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庙会等节日和森林防火禁火期等重要时段开展巡查,对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和当地居民进行安全告知,不能随意乱弃烟头,不能随意对路边杂草等进行焚烧。
3.重点对辖区特殊人群(精神病及痴呆傻人员、老人、小孩等)进行管控,防止其将火种带入林区。
4.重点检查野外用火,全面开展林区及林缘周边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源管理,严格农事野外用火监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管、依法惩处”。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182天)
1.日常监督检查
对辖区高山湾、天子殿社区各检查站、流动巡查点、林区公路沿线和林区经营单位(如湖光山色、休怡山庄农家乐)进行检查。
2.节假日及禁火期重点检查
(1)重点检查各检查站(点)值守人员、护林员是否认真履职和开展巡查,检查林区范围内及林缘是否有违规野外用火现象,严防行人带火种入山进林。
(2)开展火险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农事野外用火监管。
附件6
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
2024年企业环保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现按照街道相关工作职责和辖区企业现状,特制定崇义街道2024年环保执法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