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
当前,我区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期,加之清明节临近,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最大限度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区森防指决定,由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联合成立督查执法组,开展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和打击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执法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2年3月25日—5月10日。
(二)方式:采取实地暗访、明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和执法。
二、督查执法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陈险峰
成 员:黄 伟 朱小川
督导检查范围:江北街道、马鞍街道、李渡街道、义和镇、珍溪镇、百胜镇、新妙镇、石沱镇、增福乡、永胜林场。
第二组
组 长:杨再耀
成 员:另迎春 范丽荣
督导检查范围:崇义街道、荔枝街道、龙桥街道、马武镇、蔺市镇、龙潭镇、青羊镇、同乐乡、大顺乡、太极森林公园。
第三组
组 长:王天明
成 员:游 亮 吴俊桥
督导检查范围:江东街道、白涛街道、焦石镇、罗云乡、清溪镇、南沱镇、大木乡、武陵山乡、大木山自然保护区、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督查大木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监管责任)、武陵山大裂谷景区(督查武陵山乡属地监管责任)。
执法组
成 员:戚 渊 唐远亮
执法范围: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全区机动执法。
三、督查内容
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宣传教育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火基础设施管护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执法内容
各乡镇、街道要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及野外违规用火的行政案件,对涉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配合林业部门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执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破火案、保治安、协同防的职能作用,全力侦破涉森林放火、失火的刑事案件。发生火情后,林业局将会同公安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明起火原因,依法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惩处肇事者。
五、相关要求
(一)实行督导检查责任追溯、“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各工作组应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严防人情案、关系案,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的发生。
(二)加大暗访力度,各督查组要严格“四不两直”要求,减少基层迎检负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准确、具体地向被督查单位反馈。
(三)各督查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清明、五一前必须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区森防办,并向被督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各督查组要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涪陵区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表
重庆市涪陵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