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
“涪陵区公共缴费平台”上线运行一年来,受到了全区学生、家长、教师的一致好评。体现了合规、高效、公开、统一的教育收费环境;实现了便民、利管、规范、安全的教育收费业态。但实际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票据使用方面
教育服务性收费未按照渝财非税〔2021〕13号、渝价〔2013〕71号文件规定使用税务发票。
(二)资金管理方面
仍有部分高中、职中使用企业及金融机构建设的自助充值系统,学生充值伙食费资金需要周转几次才能到达学校账户,最长时间达一个月,且无法核对具体充值、使用、剩余金额。未达到涪财政发〔2021〕997号文件整改要求,存在食堂财务不规范和资金安全风险。
(三)财务管理方面
区教委、区教育核算中心作为平台使用机构,尚未同区财政、相关银行和学校建立电子化改革后的对账机制,容易出现管理漏洞。
二、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防控资金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好、管理好“涪陵区公共缴费平台”,现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严格执行渝财非税〔2021〕13号、渝价〔2013〕71号文件规定,该使用财政票据的收费项目必须生成财政票据,该使用税务发票的收费项目必须生成税务发票,做到“一款一票”。
(二)尽快完善“涪陵区公共缴费平台”自助充值功能和自动生成税务发票功能。做到面向全区所有学生的各种收费统一使用“涪陵区公共缴费平台”收取。进一步规范学生食堂财务管理。
(三)区教育核算中心尽快联系区财政局相关科室、区教委计财科、相关银行、学校和博思公司,共同商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收费对账机制,做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资金流向清晰的财务体系,严格把控资金安全风险。
以上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请区教委高度重视,务必于2022年秋期开学前完成整改,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姜伟,联系电话:023-7223020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