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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466
  • 主题分类
  • 财政;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77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字 号:

区卫生健康委:

我局2022年下达你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6266万元。经研究,现调整446万元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详见附件1),调整335万元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2),共计调整781万元用于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分别在“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列报。

附件:1.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半年预拨表

      2.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量部分)半年预拨表

      3. 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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