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5〕8号)文件精神,现对《重庆市涪陵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调整
新增2项,详见附件2。
二、区级调整
调整进市级清单1项,详见附件2
请各部门及镇街按照相关上级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1.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
分)的通知
2. 涪陵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