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预安排下达2025年第一批收回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函》、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安排收回的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6〕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已收回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52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请你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规范管理、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重新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预算表
2.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