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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6-0003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重新安排收回的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6〕31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重新安排收回的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预安排下达2025年第一批收回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函》、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安排收回的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6〕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已收回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523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请你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规范管理、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重新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预算表

      2.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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