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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5-000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 标题
  • 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 发文字号
  • 涪财采投〔2025〕62号
  • 有 效 性

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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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项目号:FLQ25C0005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LQ25C00054采购时间:2025年08月18日

二、项目名称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康力元(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大厦4612室

被投诉人1: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2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星苑豪庭A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重庆宏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宏善公司)不符合中型企业划型,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

 投诉事项2:部分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诉请求

请求调查处理投诉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涪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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