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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1-001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涪陵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1〕24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涪陵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字 号: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42日区委常委会第9次会议要求,将对巡查发现国企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针对各国有企业2015年—2020年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和整治以下内容:一是招标方案核准及变更情况、项目法人履职情况等;二是拆分工程规避招标,违规发包、转包等突出问题;三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四是对工程款支付监管处置问题等。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请各单位将附件1 .2021年涪陵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系表于52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fl8331@163.com)。针对巡查发现国企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共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举一反三,从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堵塞漏洞等方面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并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同时形成书面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后附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统计表),于6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发展改革委招投标科。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下旬),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巡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直接发包项目的招标方式审批情况;各招标项目报建及合同签订等情况;决(结)算和决(结)算前后资金划拨情况及投资控制情况等。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等活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彻底、取得实效。对履行责任不力、发生重大案件、作风问题突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不力等问题线索,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 2021年涪陵区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系表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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