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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1-002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有关情况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1〕35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有关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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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推广应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部门自建中介机构库清理取缔情况

根据《2021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212号)要求“清理取缔行业主管部门自建中介机构库”。各行业主管部门级相关单位要抓紧清理自建中介机构库,请于2021920日(星期一)前报送自建库清理取缔情况(见附件1)。

二、报送区县应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情况

使用国有资金采购中介服务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行政审批部门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应当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鼓励社会资金项目采购人入驻中介超市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办理中介超市采购人入驻登记,各类中介机构也应及时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应在中介超市自主发布采购公告并选取中介机构。202110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应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实现“应进必进”。请于2021625日(星期五)前报送各单位采购人入驻情况(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网上中介超市——采购人入驻”,选择相关的操作指引了解入驻登记及流程。

在使用网上中介超市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咨询。咨询电话:023-72288331


附件:

1. 自建中介机构库清理情况表

2. 各单位应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6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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