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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1-00627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采暖季CNG原料气和车用CNG销售价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1〕94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采暖季CNG原料气和车用CNG销售价格的通知
字 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川燃气涪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公司、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君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大塘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鑫之源石化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采暖季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1618号)精神,结合涪陵实际,调整CNG原料气和车用CNG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CNG原料气和车用CNG销售价格。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074/立方米调整为2.576/立方米;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184/立方米调整为3.686/立方米(按质量计算,由现行4.68/公斤调整为5.42/公斤)。

二、执行时间。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1129日至202258日。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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