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涪陵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马武电力公司、重庆市涪陵黄桷洞发供电公司: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3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