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乾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岔河口坝后式电站上网电价变更业主单位的请示》(涪乾电司文〔2023〕24号)收悉。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11〕424号)、《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渝价〔2015〕98号)和涪陵区水利电力局、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岔河口坝后式电站申报2009年电气化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涪水电发〔2009〕32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你司新妙岔河口坝后式水电站上网电价(含税电价)核定为:0.305元/千瓦时,自发电上网之日起执行。
二、原涪发改委发〔2016〕266号同时作废。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