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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3-00073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涪陵至万盛班线客运票价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3〕80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涪陵至万盛班线客运票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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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涪陵至万盛班线客运票价的报告》(涪运司〔2023〕59号)收悉。由于涪陵至万盛营运线路调整,客运成本随之发生变化。根据重庆市物价局、交委《关于印发〈重庆市道路汽车旅客运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9〕461号)、重庆市物价局、交委《关于明确道路汽车客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0〕5号)和区政府2013年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4号精神,按照区交通局核定的营运里程,结合涪陵、万盛两地实际情况,现将票价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涪陵至万盛班线客运基准票价最高不突破49元/人次(含客运基准票价常年上浮10%、燃油附加,不含旅客站务费),客车经营者不得向在站外购票上车的乘客收取旅客站务费。

二、客运票价优惠政策: 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3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费,身高1.30—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对享受优待票、儿童票、免票的乘客,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载,对乘车享受儿童票和优待票的乘客应当提供座位。

三、搞好明码标价。你司必须在客运站点和营运车厢内的醒目位置向乘客公示票价,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区价格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价格举报电话:12315,运管举报电话:72222667。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我委《关于调整涪陵县际班线客运票价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9〕291号)中,涪陵至万盛的票价同时废止。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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