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涪陵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马武电力公司、重庆市涪陵黄桷洞发供电公司: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3〕150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3〕1506号)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