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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涪陵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的通知》政策问答
日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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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我公司准备在园区建厂,是否可以运用相关区域评估成果?

答:《关于规范涪陵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3〕81号)文件中已明确有关内容,目前我区已完成区域评估的有涪陵高新区、涪陵临港经济区、白涛工业园区,对入驻上述园区中已开展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可直接使用区域评估成果,同时各园区会主动告知相关区域评估成果事项,并组织审查。


问:请问如何查看我公司拟建项目地块是否已完成区域评估?

答:对入驻涪陵高新区、涪陵临港经济区、白涛园区的企业项目,可向所在地园区管委会咨询核实,也可以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版块内公示的区域评估成果进行查阅。


问:我公司位于涪陵高新区,请问如何查询地质灾害和环境影响评估成果?

答:涪陵高新区已于2023年2月17日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了区域评估成果,你公司可通过以下网址链接(http://www.fl.gov.cn/zwxx_206/gsgg/202302/t20230217_11621059.html)进行下载,也可联系涪陵区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查阅。


问:我公司准备运用已完成的区域评估成果,请问如何操作。

答:根据《关于规范涪陵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3〕81号),你公司可向拟建项目所在地的园区管委会进行申请,园区管委会将组织开展审查程序,待审查通过后报区级相关部门备案即可。


问:请问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的审批备案表中有关信息如何填报?

答:目前我区各园区已将完成的区域评估成果进行整理,并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你可以通过各园区管委会咨询相关评估成果的信息资料并提交申请,各园区管委会将组织开展审查,同时提供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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