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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5460T/2022-001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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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履行电力、燃气行业生产安全监管和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承担指定管辖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和监测工作,拟订全区中小企业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发展的措施;承担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提出近期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投资方向、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承担军民融合发展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科、规划与投资科、中小企业科、能源管理科、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盐业管理科)、电子信息科(重庆市涪陵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科技科、应急管理科、企业改革科(信访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军民融合促进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总编制人数6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561.56万元,支出总计4561.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21万元、 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增加、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56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21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增加、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1.56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56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21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增加、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2,947.99万元,占64.6%;项目支出1,613.56万元,占35.4%。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61.5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8.21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增加、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61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增加、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9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增发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61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增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增加、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9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增发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89万元,占3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8.88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减少,功能科目由2010402调整为2010599。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0.5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5.91万元,增长439.7%,主要原因是增发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19.02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86.95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6.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资金,功能科目由2010402调整为2010599。

(5)住房保障支出68.06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75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增发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含代管企业:涪陵区煤炭工业总公司、涪陵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涪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涪陵电子研究所)、补缴在职职工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等。公用经费27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64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征地拆迁项目支出。本年支出1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征地拆迁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2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举行大型接待活动,且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6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目标任务,到企业走访、调研、检查事项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5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目标任务,到企业走访、调研、检查事项增多。

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友好单位来涪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1万元,下降8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智博会等大型接待活动未举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租用会议室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职工外出培训的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64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613.5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 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发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设立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由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财政共同设立,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4亿元,其中市财政出资50%,其余由区县财政出资。初始到位资金市财政不低于2500万元,各试点区县财政不低于500万元。授权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从事专项管理业务,并按月反馈市财政、各区县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我委提供的“关于商业价值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涪陵区财政局出资 500 万元专项用于与市级财政共同设立的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由我委负责该项目宣传、管理服务。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我委实施的2021年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为主要评价对象,通过采取查证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座谈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法等现场或非现场评价方法对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3)评价结果为良。总体来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500万风险补偿金共计撬动发放纯信用贷款17385.9万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无抵押、融资难问题。2021年全年,共计为64家企业授信,获得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总金额7582.82万元,解决了企业资金需求,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4)存在问题:①我委对项目宣传服务不够,未对工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进行宣传,未制作项目相关宣传资料。②对项目跟进度不够。仅对贷款的工业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关注,其他贷款企业没有关注。只有专人负责工业企业信息收集,其他贷款企业信息未收集。③未按《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93号)规定的上线标准发放贷款,单户贷款超过300万元,不利于风险控制。④2021年涪陵区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融资规模未达文件进度安排规模。

   (5)有关建议。①我委应加强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宣传、信息反馈记录,范围不仅限于工业企业。②我委应依照政府内部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情况进行跟进,关注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好书面记录。③我委应加强与资金管理平台、合作银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间交流沟通、信息传递、资料共享,助力实现融资规模。

2. 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为推动实施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升规100户企业、提质100户亿元级企业),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办法>》(涪陵府办发〔2019〕57号),开展了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资金项目。

项目围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资金共计1,339.45万元,重点支持升规提质、智能化提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资金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2021年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资金项目为主要评价对象,通过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上甲电子复合料生产车间节能降耗改造项目等102个项目实施评价。

   (3)评价结果为良。总体来说2021年全区工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年规上工业产值实现2255亿元,同比增长26.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新增300亿级企业1户(攀华集团)、200亿级企业2户(华晨鑫源、华峰集团),产值百亿级企业达到4户、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31户;新升规企业24户,规上企业近300户;10户企业入选全市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名单,居全市区县第一位;29户企业入选全市“双百”企业,居全市区县第一位;9户企业入选全市“制造业100强企业”,居全市区县第二位。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户、达到27户,其中新增国家“小巨人”企业1户、达到2户。全区完成智能化改造项目50个。万凯科技等4家企业入选全市工业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名单,获批智能工厂7个、数字化车间11个,总量分别达到14个、43个,居全市区县第1位,新增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家。

   (4)存在问题:①制度缺失,补贴资金审查缺乏严谨性。②项目资金后期监控管理不到位。

   (5)有关建议:①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行使监管职责。②加强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审核,防止出现虚报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资料保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8825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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