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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59Q/2022-0022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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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定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港口码头、枢纽站场、运力发展等专项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承担区内国、省、县道的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责任,承担区内所属桥梁(城市桥梁除外)的管理维护责任。指导、督促乡镇加强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确保道路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公路绿化工作。

4.承担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综合平衡全区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指导协调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协调海事、邮政等垂直管理部门的涉地相关工作。

5.按规定承担长江水域以外地按规定承担长江水域以外地方水域的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和参与地方管理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及协调全区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政、海事等交通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10.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组织编制铁路、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年度计划,报区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办理。区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的项目,须征求区交委意见,区交委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的项目征求区发展改革委意见;承担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职责。

11.负责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是负责全区交通建设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下属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规划与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渡口事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访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教育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铁路民航科、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科技信息科等11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8,435.79万元,支出总计128,435.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13.0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2021年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2018-201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公路灾毁恢复重建直达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涪陵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站2021至2025年五年运营项目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拨入渝怀、渝利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38223专项工程、2017-2019年部分街道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江焦路建设项目、公路升级改造等政府性基金拨款,相应增加收支。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61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26.78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2021年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2018-201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公路灾毁恢复重建直达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涪陵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站2021至2025年五年运营项目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拨入渝怀、渝利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38223专项工程、2017-2019年部分街道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江焦路建设项目、公路升级改造等政府性基金拨款,相应增加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360.68万元,占91.9%;其他收入9,253.65万元,占8.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821.4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59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8.90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2021年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2018-201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公路灾毁恢复重建直达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涪陵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站2021至2025年五年运营项目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拨入渝怀、渝利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38223专项工程、2017-2019年部分街道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江焦路建设项目、公路升级改造等政府性基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02.84万元,占1.2%;项目支出111,287.37万元,占9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8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4.11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带薪年休假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未在2021年发放及区铁建办当年收入大于支出,相应增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360.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393.57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相应增加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0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68.62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2021年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2018-201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公路灾毁恢复重建直达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涪陵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站2021至2025年五年运营项目等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03.03万元,增长560.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和各乡镇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5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16.67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2021年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2018-201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公路灾毁恢复重建直达项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涪陵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站2021至2025年五年运营项目等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51.08万元,增长56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暨城乡融合发展交通项目建设和各乡镇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5万元,增长39961.5%,主要原因是带薪年休假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未在2021年发放,相应增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2.6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65万元,增长219.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2.0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职工医疗费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16.1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6.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2021年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和交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46,392.87万元,占9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61.06万元,增长541.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农村公路养护、S528御泉河至官桥段公路建设、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等公路建设和2021年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项目等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9.4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金额与在职职工正常增资金额持平,相应无增减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20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和职工抚恤金,相应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1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交通三年行动、“四好”农村路广告宣传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5,45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24.96万元,增长389.4%,主要原因是拨入渝怀、渝利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38223专项工程、2017-2019年部分街道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江焦路建设项目、公路升级改造等政府性基金拨款,相应增加收入。本年支出55,45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24.96万元,增长389.4%,主要原因是38223专项工程、2017-2019年部分街道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江焦路建设项目、公路升级改造等政府性基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使用规定,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相应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机要文件交换、区外区内因公出行和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2,2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2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精简会议数量,从严控制会议经费,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减少线下开会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精简培训人次,从严控制培训经费,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参加线上培训减少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91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交通三年行动、“四好”农村路广告宣传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9%。主要用于采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农村公路养护、公共交通运营补助、农村公路养护补差及水毁、原老车站和香江豪庭公交首末站租用等6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7项,涉及资金111,287.3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涪陵区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产业发展公路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按照关于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要求,涪陵区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主要对马武镇、龙潭、石沱等乡镇、街道实施新建及改扩建农村产业发展公路,财政衔接资金预算投入为1368.53万元,建设总里程22.67公里,增加农村公路密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确保人民群众和车辆安全便捷通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以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为主要评价对象,并抽取马武、珍溪、罗云等13个样本点进行现场评价,主要对立项申报、资金下达、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等资料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各项目的财务报销制度、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采用绩效指标打分法及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现场评价。

   (3)评价结果为良。总体来说,财政衔接资金投入达到了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效果,且项目立项程序规范、资金管理流程有效执行、资金使用合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4)存在问题:①项目未严格按规定开工建设及竣工验收。②部分项目业主未严格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要求。③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有欠缺。

   (5)有关建议:①为解决项目未能如期开工、如期竣工等问题,建议项目主管单位、责任单位应认真履职,依据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业主管理等内控制度,严格要求项目业主执行,并履行监管责任,应不定期通过“飞行”检查的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业主作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方应对正在实施的本项目及类似项目建设的各阶段进行回顾总结,提前规划,合理安排项目周期,重视工作计划的编制以及责任落实,平时应注重人力资源储备,注重团队、个人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培养。②对于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各责任单位应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绩效评价搞形式走过场;关注绩效指标设定的合理性;认真履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加强上级单位安排的绩效评价结果对下级单位的反馈、应用、落实。③对于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建议拨付资金时,区级、乡镇级负责项目的科室负责人和财务科室负责人作为审核档案资料的责任人,应按照《重庆市涪陵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暨加快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的通知》(涪扶组办发[2020]40号)的规定审核项目档案资料,并作为是否同意申请拨付资金的依据;规范《涪陵区财政乡村振兴资金保障申请书》一并上报审核时需要的附件材料,各项目业主统一执行。④加强风险意识的培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等违规情形,降低因发生责任事故等涉诉并败诉风险。⑤严格执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07082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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