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公路建设、养护、路政、运营相关制度的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参与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全区有关国省县道公路(城镇公路除外)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有关事务工作。
4.承担全区国省县道路网运行管理、公路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区级公路战备的事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全区公路行业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引进与开发、转化、应用工作。
6.承担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行业信息化有关事务工作。
7.承担公路行业扶贫、乡村振兴的事务工作;负责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养工作。
8.承担公路服务质量评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公路政务服务和行业统计等事务工作。
9.承担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是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科)、财务审计科、养护科、工程科、桥梁隧道科、战备渡口科、安全科、公路信息中心、公路养护大队、公路工程大队、公路应急抢险大队12个科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6708.82万元,支出总计16708.8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715.5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涪陵区重点公路安全整治工程、公路桥隧中小修项目、涪陵区村道CK363渝州纸厂至惠谷湖段路面改造工程、G351黄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于2023年完工,相应减少收支。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6708.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715.5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涪陵区重点公路安全整治工程、公路桥隧中小修项目、涪陵区村道CK363渝州纸厂至惠谷湖段路面改造工程、G351黄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于2023年完工,相应减少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8.8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6708.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715.5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涪陵区重点公路安全整治工程、公路桥隧中小修项目、涪陵区村道CK363渝州纸厂至惠谷湖段路面改造工程、G351黄旗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于2023年完工,相应减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374.99万元,占38.15%;项目支出10333.83万元,占61.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08.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20.68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追加涪陵区2023年公路危桥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2024年涪陵区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工程、G351丰都界至黄旗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国省县道公路管理项目、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拨款,二是区财政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拨款,相应增加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08.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20.68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追加涪陵区2023年公路危桥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2024年涪陵区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工程、G351丰都界至黄旗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国省县道公路管理项目、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拨款,二是区财政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拨款,相应增加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7.65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追加涪陵区2023年公路危桥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2024年涪陵区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工程、G351丰都界至黄旗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国省县道公路管理项目、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拨款,二是区财政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拨款,相应增加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8.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20.68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追加涪陵区2023年公路危桥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2024年涪陵区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工程、G351丰都界至黄旗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国省县道公路管理项目、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拨款,二是区财政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拨款,相应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7.65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追加涪陵区2023年公路危桥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2024年涪陵区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工程、G351丰都界至黄旗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国省县道公路管理项目、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拨款,二是区财政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8.73万元,占13.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0.63万元,增长429.3%,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19.78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4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年中追减在职转退休职工医疗费拨款,相应减少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11570.32万元,占69.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1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年中追减在职转退休职工工资福利拨款,相应减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5.38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4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年中追减在职转退休职工住房保障拨款,相应减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04.61万元,占1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4.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涪陵区2023年公路危桥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等公路建设项目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1.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5.0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人员正常退休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同时按规定招录新进人员,退增相抵后整体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93.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人员正常退休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减少,同时按规定招录新进人员,退增相抵后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0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机要文件交换、区外区内因公出行和公路养护检查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0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0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数量,从严控制会议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0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参加涪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次数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1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8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1.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1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6.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0%。主要用于采购国省县道普通桥梁隧道定期检测、2024年国省道路面灌缝工程、部分国省道公路社会化养护等工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蔡新亮;023-6466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