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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3-0018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3〕11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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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为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岗位荣誉感,根据市教委《关于推荐2023年普通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宣传人选的通知》(渝教基函〔2023〕36号)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涪陵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包含中职学校)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2020年之后(含2020年)已获评市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班主任宣传人选的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2020年之后(含2020年)已获评区级优秀班主任的不参加区级评选,但可参与市级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思想优。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优秀、品行端正、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二)专业水平高。具有科学的现代教育观和学生观,带班理念正确,管理方法科学,善于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平等关心爱护班级每一名学生,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爱国情感,促进学生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完成与班主任工作有关的文章(课题)在区级以上单位获奖或公开发表。

   (三)协调能力强。团结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共同搞好班级学生教育,能主动及时与各科教师沟通,共同研究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及改进措施,深得学科教师信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获得家长好评。

   (四)带班效果好。所带班级班风、学风好,班级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能有效地引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班集体团结向上,同学关系、师生关系融洽,学生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级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三、评选名额

以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为单位推荐,班级总数100个以下的推荐1名、班级总数100个以上(含100个)的推荐2名优秀班主任参加区级评选。区教委将评选区级优秀班主任20名,并择优推荐3名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市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评选标准、明确评选流程、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做到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乡村偏远地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凡被列为推荐对象的,必须在校务(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严格把关。各校要对推荐教师的评选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认真的审核,切实确保工作事迹、印证材料的真实性。上报表格必须按推荐条件附佐证材料(完成的文章、课题或证书复印件等)。对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未经公示或因不符条件而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经核查属实,将取消评选推荐资格。

   (三)规范上报。所有推荐材料以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为单位上报。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推荐名册(附件2)纸质件整理成册后上交至区教委410办公室,电子档通过办公网上传至区教委基教科郭杰邮箱。推荐表需由学校党委书记(或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字,并与佐证资料一同加盖鲜章。凡逾期未报和不符合要求者作弃权处理。


附件:1.2023年涪陵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2.2023年涪陵区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册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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