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1-0015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督〔2021〕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 号:

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各教育督导责任片区:

现将《2021年涪陵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涪陵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中心任务,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强化督导问题整改和问责,有效发挥督导职能,助推涪陵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探索创新,推动两项改革任务

   (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1. 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涪陵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实施方案》,推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与管理机制、保障机制改革落地落实。

2. 积极营造改革氛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各教育督导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深入学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涪陵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实施方案》,明晰改革措施,明确改革任务。加强对督导片区办公室、学校督导工作室的管理和指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为全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教育评价改革

1. 稳步推进改革实施。制定涪陵区贯彻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措施,编制任务清单,积极组织部分学校参与教育评价改革项目试点,积累工作经验,逐步推广,循序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在我区全面实施。

2. 强化培训落实整改。进一步组织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师,深入学习贯彻市上文件精神,实现全体教师培训全覆盖,提升教育评价改革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面完成对照负面清单自查清理工作基础上,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督促学校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

二、凝心聚力,推进两项创建工作

   (一)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工作

成立涪陵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涪陵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拟定创建时间表、路线图。组织召开创建动员会,明确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区教委相关科室、幼儿园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对照《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调研和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细化相关部门、学校的整改责任,督促按时整改。

   (二)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

印发《关于启动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创建工作。根据《涪陵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及区教委相关科室。督促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全面学习《评估办法》,深刻领会各项指标背后所蕴含的义务教育办学目标、办学思想和实施路径。指导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对标《评估办法》找准差距,编制并实施本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三、认真履职,做好两项“督政”工作

   (一)迎接重庆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按照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区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做好接受重庆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准备。

   (二)继续开展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考核

从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等五个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外部环境。

四、真抓实干,完成两个层面的“督学”工作

   (一)积极完成市上布置的各类专项督导任务

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积极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有效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全面完成我区第一轮督导评估任务;开展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治理工作专项督导,促进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双减”专项督导,深入推进“减负提质”工作;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关注学校在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开学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平安顺利开学。

   (二)坚持开展区级常规督导工作

1.开展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办法,继续开展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考核任用、教职工目标奖发放、评先评优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2.强化督学责任区能力建设。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考核和工作保障,深入推进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职能。扎实开展督学任职培训、专项督导工作培训、督导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推动信息技术手段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应用,强化对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工作方案,组织各督学责任区每期至少开展一次交叉督导。督促各督学责任区围绕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依法治校办学等情况,组织专兼职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

3. 规范开展教育系统内审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内部审计章程(暂行)》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审计5—10名离任或轮岗的学校领导干部,及时发布审计报告,有效促进学校规范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四、科学严谨,开展两个类别的评估监测

   (一)组织实施学科教育质量监测

1. 认真完成市级教育质量监测。组织样本校做好重庆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涪陵片区工作,指导培训样本校通过网络平台查看分析教育质量监测报告;配合市上开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试点监测。

2. 积极开展区级质量监测。按照“2+1”模式随机选取监测学科,精心组织2021年春、秋两期全区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报告,督促学校针对薄弱环节改进教学方法。

   (二)组织开展教育发展现状监测

1. 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以2021年事业年报为基础,完成对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评估等三个方面的监测,为推动涪陵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提供基础数据。

2. 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对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2021年事业年报为基础,完成幼儿园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等三个方面的监测,为推动涪陵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提供基础数据。

3. 开展教育满意度监测。年底,组织学生家长开展2021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满意度问卷调查,督促学校运用调查结果,切实加强整改,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