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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3-0016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督〔2023〕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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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现将《2023年涪陵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涪陵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充分发挥督导“利剑”作用,助推涪陵教育质量再提升。

一、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1. 持续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涪陵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完成区教委总督学、副总督学设置,不断完善教育督导机构人员设置。推动筹建涪陵区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建立专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组织实施的督导机构。推动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教育相关职能职责,贯彻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推动督导问责落地见效。

2.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涪陵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措施》,持续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禁止事项督查。全面启动全区义务教育质量增值评价,印发小学、初中学业水平增值评价方案,实现小学、初中增值评价全覆盖。依托义务教育阶段四、六、七、八、九年级教育质量监测,收集公正客观的基础数据,科学测算增值水平,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持续推进58个区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2个市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全力打造更加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

二、认真履行督政工作

3. 开展2022年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牵头做好2022年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协同相关区级部门按时完成整改,做好国家和市级实地督查的迎检准备。

4. 开展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考核。结合当前教育工作重点,重点评价乡镇(街道)在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支持辖区学校发展、“双减”工作、协调学校解决实际问题等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外部环境。

5. 加快推进“两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两区”创建,积极准备迎接市教委组织的创建工作过程督导。一是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坚持定期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现状监测,实时收集动态数据,比对国家评估标准,建立创建攻坚清单。将达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区级部门、教委业务科室、教管中心和幼儿园,积极落实整改,争取尽快全面达标。二是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加快实施《涪陵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状监测,及时更新达标情况,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机制、教育质量、社会满意度5大项32小项中,选取4-5个不达标项作为全年重点推进项目,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扎实开展督学工作

6. 做好学校年度综合目标督导考核。结合今年教育工作要点,以促进教育质量再提升为目标,优化考核方案,重点考核学校党建、教育教学常规、学生全面发展等项目。

7. 完成各项专项督导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双减”督导,围绕“双减”目标任务,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作用,针对“双减”开展经常性督导,持续传导压力。二是着力抓好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将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发现问题、除险清患,确保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三是全面开展教育教学常规专项督导,采用责任督学常态化全面督导和区级专项督导相结合的交叉督导方式,促进各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更加规范。四是按时完成市教委要求组织实施的其他专项督导。

8. 强化督导责任区建设。一是初步探索更加科学、更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督导责任区划分,进一步优化督导责任区机构建设。二是强化全体责任督学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责任督学每月定期到校督导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督学年终考核,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常性监督与指导作用。三是加强督导队伍人才培养,通过培训、跟岗等方式储备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后备督学队伍。

9. 规范开展教育系统内审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内部审计章程(暂行)》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5—10名离任或轮岗的学校领导干部内审计划,及时发布审计报告,有效促进学校规范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四、规范实施监测评估

10.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一是规范开展2023年小学四年级和六年级教育质量监测。不断优化教育质量监测方案,以督促学校五育并举、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监测内容覆盖课程标准内的所有学科,监测手段逐步实现信息化、现代化。二是在监测结果评价中引入增值评价。从纵向视角评价学生学业水平,通过出入口成绩的变化,更加客观公正地衡量学校在一段时期内的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推动学校提升义务教育学业水平。

11. 启动第二周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本周期重点关注第一周期督评中评分较低的薄弱园,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从幼儿园管理和提升保教质量上给予认真指导,促进我区公民办幼儿园更加规范化、均衡化发展。

12. 推进基础教育质量评价。印发《涪陵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涪陵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学校对照方案内容逐项自查整改,迎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实地核查和评价试点。

五、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3. 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教育督导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有效使用督导经费,提升督导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成第五届区政府督学聘任工作,扩容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和督学后备人才库,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教育类别全覆盖、满足督导评估需求的高素质督学队伍。

14. 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推广,要求责任督学必须使用“督导助手”APP和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工作打卡和过程录入,并依据督导管理系统数据对责任督学进行工作考评。

15. 提升教育督导研究水平。组织全区教育督导战线相关人员积极参加重庆市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对获奖作品及其优秀做法在全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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