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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企业可以申报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
答:
答:在渝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化工作,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
问:申请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答:一是运营机构条件,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人员配置条件,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接受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以上;三是孵化场地条件,综合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孵化场地不得超过3处,各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四是在孵企业条件,...
问: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后,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
答:根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税公告2015年第7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公告2017年第18号)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应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