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沱镇富广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提交的涪陵区石沱镇富广村社公路(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使用林地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我区石沱镇富广村1、2、4、5、6、8、9、10、11、12组集体林地1.7761公顷。
二、用地单位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三、石沱镇务必做好日常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批甲占乙等违法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