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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2-0013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山自然保护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山自然保护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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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自然保护地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辖区内自然保护地;承担区域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造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编制人数51人。2021年度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5人,退休职工57人,遗属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资源管理科等4个职能科室及5个森林管护站。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57.21万元,支出总计1757.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69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标;二是公用经费调标;三是上级部门拨付项目经费增加。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14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标;二是公用经费调标;三是上级部门拨付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3万元,占70.6%;其他收入509.79万元,占29.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12万元。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11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83.3万元,占72.2%;项目支出455.21万元,占27.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57万元,增长436.6%,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拨付项目经费需在2022年继续使用,相应增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5.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1.02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相应增加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02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标;二是公用经费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02万元,增长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61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82.4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6.61万元;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2万元,相应增加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81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拨款等,相应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9.45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节能环保支出4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社会保险补助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4)农林水支出820.02万元,占6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91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追加农林水专项资金拨款,相应增加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7.02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41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健康疗养经费和绩效工资,相应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1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和劳务费,相应增加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度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度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5万元,增加168.9%,主要原因是加大森林防火等林区巡查力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松材线虫病除治及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加油费、路桥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7万元,增加200.5%,主要原因是加大森林防火等林区巡查力度。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其他林业和草原森林及自然保护区管护、其他林业和草原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其他林业和草原内子湾危旧房改造等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55.2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258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大木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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