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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2-0014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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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涪陵区林业局为涪陵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财务独立核算部门,系涪陵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生态修复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和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三)单位构成

2021年,林业局所属1个参公管理单位(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及区林业局机关预算均列入涪陵区林业局2021年单位决算编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801.49万元,支出总计15,801.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2.65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原下属单位木材检查站因机构改革撤销并入局机关,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加大林业项目投入,三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非税收入返还资金计入行政运行)。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8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9.43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加大林业项目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1.9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19.56万元。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6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6.66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原下属单位木材检查站因机构改革撤销并入局机关,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加大林业项目投入。其中:基本支出2,492.53万元,占17.6%;项目支出11,667.66万元,占82.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4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4.01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及时兑付,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73.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0.2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原下属单位木材检查站因机构改革撤销并入局机关,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加大林业项目投入,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扶贫等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8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47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扶贫等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13.63万元,增长43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林业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91.09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8.5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原下属单位木材检查站因机构改革撤销并入局机关,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加大林业项目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7.05万元,增长322.8%。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原下属单位木材检查站因机构改革撤销并入局机关,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加大林业项目投入。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1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9.59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加快林业项目资金兑付进度,林业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0.98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19万元,增长237.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计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7.0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医疗并入区林业局。

   (3)节能环保支出1,398.37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8.37万元,增长268.0%,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及天然林保护等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2,149.28万元,占8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49.03万元,增长34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林业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9.66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木材检查站住房公积金并入区林业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9.01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并入区林业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56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原木材检查站并入区林业局,相应支出增加,二是非税收入弥补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关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7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7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6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2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购置1辆公务车,相关费用增加;二是本年度森林防火及松材线虫病除治压力增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4.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1辆公务用车,用于森林防火、松材线虫工作宣传、巡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按最终实际购置费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购1辆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42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除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8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1辆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2.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8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检查指导工作所需的接待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19元,车均购置费24.9万元,车均维护费4.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6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9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14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非税返还资金用于弥补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667.6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见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对我单位涉及2021年度"四城同创"工作经费项目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费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尚未反馈正式报告,区财政局将适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237100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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