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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3-0027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农委发〔2023〕7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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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管委会、白涛新材料科技城、临港经济开发区、涪陵综合保税港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培育壮大我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出口,积极打造农产品出口基地,不断壮大出口规模,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环节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重庆市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贷款贴息。

   (二)申报环节。对具有农产品出口基地资质的主体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进行贴息。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再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三)补助标准。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涪陵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申请表(附件1);

2.涪陵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申请汇总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农产品出口基地资质及审批文件;

5.企业信用报告;

6.贷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或银行利息结算回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有关要求

为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严禁任何虚报冒领贴息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工作,请各园区、乡镇街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至区农业农村委市场品牌科405办公室,附件1、附件2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135711724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雪13996778688

陈莉023-72228403    17623486091


附件:

1.涪陵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申请表

2.涪陵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基地)贴息申请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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