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榨菜管理部门,各榨菜企业:
根据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 涪陵辖区内证照齐全、正常生产经营的榨菜企业。
2. 涪陵辖区内新申办并从事榨菜生产加工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榨菜企业:
1. 区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具备出口资质的榨菜生产企业。
2. 项目申报企业2022年纳税销售额在400万元及以上。
3. 2021年以来获得领军企业、成长型企业、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级百强企业、市级十佳企业等称号的榨菜生产企业优先。
(二)新办企业:
新申办并从事榨菜生产加工的企业证照齐全,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
(三)本年度内已申报获批或正在实施财政补助类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项目支持内容和环节
本项目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持范围:购置榨菜加工生产线设备。
项目配套的企业自筹资金可用于:购置榨菜加工生产线设备或投入原料池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
四、建设期限
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补助资金额度
企业所申报的资金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60万元,并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5%。
六、实施要求
(一)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第一,要明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二,申报支持的环节原则不超过3个;第三,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二)取得项目补助的榨菜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严格建设质量、确保发挥效益。
七、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00前将申报的实施方案报送至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伍洪彬 18696929415,贾斌 17863115738 ,唐杨 15086610307)。
(二)申报项目材料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和申报理由(含项目实施基础等)、项目内容、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含预期经济效益等)、实施进度安排、项目资金测算及支出明细内容等。
(2)佐证资料。各单位项目申报实施方案中涉及到需要提供佐证的,必须有相应的佐证资料。
(三)申报项目资料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盖申报业主单位公章。为便于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可用拉杆夹简单装订。
八、其它
(一)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二)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对未按批复内容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验收不合格、审计不过关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补助资金直至追回全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附件: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