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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617568/2025-00042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 涪人社遣许字〔2025〕1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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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重庆荷特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科义路96号附21号(2-143室)

法定代表人:奚青

你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许重庆荷特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接本行政机关通知后,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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