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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608/2020-00027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区司法局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司法发〔2020〕1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区司法局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涪陵公证处:

现将《区司法局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司法局

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区司法局工作实施方案》(涪政协发〔2020〕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配合做好区政协对我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全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认真做好“三篇大文章”,做强一个支柱,抓好两大基本面,建设三大国家级平台的决策部署,以区政协民主评议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对标对表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美丽涪陵幸福涪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助推涪陵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担当更大使命、实现更大作为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内容

评议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的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履行相关职能职责的情况;

   (三)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勤政廉洁情况;

   (四)提案办理情况和法律援助服务团工作开展情况。

三、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对应区政协民主评议总体安排,区司法局接受民主评议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25日前)

1.成立专门机构。成立区司法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小组,制定《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接受评议各项工作。

3.组织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协有关学习培训。

   (二)自查阶段(4月26日-6月15日)

1.认真对照自查。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对照政协评议要求,结自身职能职责,实事求是总结经验,细致深刻查找不足,科学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交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区司法局自查报告。

2.积极配合调研。按照迎评领导小组的安排,各个小组积极配合区政协评议调查组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公开征集意见、查阅资料等形式的调查研究,并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等工作。

   (三)评议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1.深入交换意见。区政协评议领导小组根据调查的情况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交换意见。

2.听取调查结果。区政协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区司法局作自查情况汇报,听取调查组反馈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

   (四)初步整改阶段(7月16日—10月15日)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评议提出的问题和自查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制定整改方案。

2.认真进行整改。对照整改方案,一一对应,逐项落实。

3.区政协评议领导小组组织评议人员开展调查回访,追踪了解整改情况。

   (五)总结测评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

1.汇报整改情况。区政协评议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工作总结大会,区司法局汇报整改情况和今后打算。

2.听取评议结果。区政协评议领导小组对区司法局的整改情况作出评价;组织参评人员对区司法局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开始)

1.做好成果转化。充分运用评议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效率。

2.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互动交流,主动接受区政协追踪视察和民主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系统要把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强化党的领导,接受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系统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情况汇总和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各科(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是本科室(单位)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评议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资料报送要及时,工作措施要到位。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民主评议活动是人民政协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形式,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科(处)室、直属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加强与区政协评议领导小组和评议调查组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虚心纳谏,认真整改,以切实行动获得委员和群众的肯定。

   (三)搞好结合,注重实效。要将区政协民主评议与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结合起来,做到真学真做真改真干,通过民主评议活动,借力查找深层次问题,聚力汇聚委员群众智慧,发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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