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部门街镇
便民地图
返回主网站
登录
注销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部 门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教委
区科技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运输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商务委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利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审计局
区国资委
区应急局
区统计局
区林业局
区信访办
区医保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招商投资局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市场监管局
街 镇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
白涛工业园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
马鞍街道办事处
李渡街道办事处
敦仁街道办事处
崇义街道办事处
荔枝街道办事处
江东街道办事处
江北街道办事处
白涛街道办事处
龙桥街道办事处
蔺市街道办事处
义和街道办事处
珍溪镇人民政府
新妙镇人民政府
南沱镇人民政府
清溪镇人民政府
百胜镇人民政府
石沱镇人民政府
龙潭镇人民政府
马武镇人民政府
焦石镇人民政府
青羊镇人民政府
同乐镇人民政府
大顺镇人民政府
增福镇人民政府
罗云镇人民政府
大木镇人民政府
武陵山镇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务公开
/
常见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问答库
全部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教委
区科技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商务委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利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应急局
区医保局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林业局
展开
收起
问: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答: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
问: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如何申请?
答:
答:根据《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渝民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农村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定补的退役士兵可以领取老年生活补助金。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前往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1.书面申请,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入伍时间、退伍时间、服役部队、当前家庭经济状况等);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4.退伍军人证、退伍档案复印件;5.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答: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民发〔2011〕208号)文件列举了常见慢性疾病的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需持以下材料前往辖区退役军人...
问: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地怎样确定?
答:
答:退役士兵的安置地原则上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 本市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重庆市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原则上由入伍时户籍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安置。经批准后,也可由父母或配偶或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或本人购房所在地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安置。 2. 外地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外省(区、市)入伍的退役士兵,其父母或配偶或配偶父母属重庆户籍的,或本人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或因特殊情况由部队...
问:在乡60岁以上老年烈士子女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答:
答: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前往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1.书面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烈士相关信息及本人申领烈属待遇的时间、申请事项等);2.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
问:在乡老复员军人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答: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前往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1.书面申请(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入伍时间、退伍时间、服役部队、当前家庭经济状况等);2.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3.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4.退伍军人证、退伍档案复印件。
问:退伍军人、人民警察如何申请伤残评定?
答:
答: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军人身份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此处指人民警察),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人民警...
问:退役士兵的党(团)组织关系由哪级组织管理?
答: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党团组织关系由接收单位管理。
问: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
答:根据《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106号)的有关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除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外,由接收地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每服役1年不低于退役时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的标准发放。服现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