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12L/2025-00055
  • 主题分类
  • 文物;文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涪陵区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评选暨激励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文旅发〔2025〕3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涪陵区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评选暨激励计划的通知
字 号: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文博单位、文物爱好者: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潜力,提升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发掘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文物利用项目,推动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25年度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同步推出激励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涪陵区博物馆)

二、激励计划

(一)资金扶持:入选优秀项目的申报单位(个人)可获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后续提升与推广。

(二)政策倾斜: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享受区级文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三)宣传赋能:通过涪陵文旅官方平台、融媒体中心等进行专题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荣誉表彰:颁发区级荣誉证书,并纳入年度文化旅游工作考核加分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为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项目;

(二)申报项目需立足文物价值阐释与社会功能延伸,注重可持续性与社会参与度,优先支持具有示范性、可复制性的项目;

(三)在不影响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灵活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活动,鼓励轻量化、低成本、易推广的创新性项目(如主题展陈、志愿导览、社区文化互动、数字化展示、文物游径推介等);

(四)投入使用后管理规范,未发生安全事故;

(五)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文物利用优秀项目的,不参与此次评选。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即日起至2025831日)

各镇街限报12个文物活化利用项目,同一文物只能报送1个项目,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涪陵区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 项目现状及实施效果照片(不少于10张,分辨率300dpi,单图≥3M);

3. 5分钟汇报视频(横屏16:9,含项目背景、实施过程、特色亮点、社会效益等)。

(二)区级初筛(202591-915日)

区文化旅游委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定入围项目。

(三)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专家评审,各申报单位(个人)以PPT形式汇报(时长5分钟),重点评估项目创新性、可持续性及社会效益。

(四)结果公示与表彰(2025930日前)

评选优秀项目35个,颁发证书,并通过涪陵文旅专栏重点推介;优秀项目的申报单位(个人)将纳入区级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激励计划,以下达专项经费方式予以支持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个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区文化旅游委文物科(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82303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区文化旅游委(邮箱:519582705@qq.com)。

六、联系方式

(一)区文化旅游委文物科:胡嘉,电话:02372280505

(二)区文物管理所:汪彤,电话:02372870575


附件:涪陵区2025年度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申报材料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5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