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文博单位、文物爱好者: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潜力,提升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发掘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文物利用项目,推动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25年度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同步推出激励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涪陵区博物馆)
二、激励计划
(一)资金扶持:入选优秀项目的申报单位(个人)可获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后续提升与推广。
(二)政策倾斜: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享受区级文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三)宣传赋能:通过“涪陵文旅”官方平台、融媒体中心等进行专题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荣誉表彰:颁发区级荣誉证书,并纳入年度文化旅游工作考核加分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为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项目;
(二)申报项目需立足文物价值阐释与社会功能延伸,注重可持续性与社会参与度,优先支持具有示范性、可复制性的项目;
(三)在不影响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灵活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活动,鼓励轻量化、低成本、易推广的创新性项目(如主题展陈、志愿导览、社区文化互动、数字化展示、文物游径推介等);
(四)投入使用后管理规范,未发生安全事故;
(五)已获评市级及以上文物利用优秀项目的,不参与此次评选。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各镇街限报1—2个文物活化利用项目,同一文物只能报送1个项目,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涪陵区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 项目现状及实施效果照片(不少于10张,分辨率300dpi,单图≥3M);
3. 5分钟汇报视频(横屏16:9,含项目背景、实施过程、特色亮点、社会效益等)。
(二)区级初筛(2025年9月1日-9月15日)
区文化旅游委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定入围项目。
(三)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专家评审,各申报单位(个人)以PPT形式汇报(时长5分钟),重点评估项目创新性、可持续性及社会效益。
(四)结果公示与表彰(2025年9月30日前)
评选优秀项目3—5个,颁发证书,并通过“涪陵文旅”专栏重点推介;优秀项目的申报单位(个人)将纳入区级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激励计划,以下达专项经费方式予以支持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个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区文化旅游委文物科(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82号303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区文化旅游委(邮箱:519582705@qq.com)。
六、联系方式
(一)区文化旅游委文物科:胡嘉,电话:023—72280505;
(二)区文物管理所:汪彤,电话:023—72870575。
附件:涪陵区2025年度文物活化利用优秀项目申报材料
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