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文物管理所,有关单位: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安排,我区在前阶段普查与补充调查基础上,持续深化实地调查与专家复核工作。经重庆市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审定,本次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4处,其中古遗址7处、古墓葬5处、古建筑2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四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新发现文物进行公布。
请相关镇街、区文物管理所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区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文物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