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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3-00156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涪陵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区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涪陵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涪陵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

随访调查方案


为做好2023年涪陵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工作,切实提高重点职业病监测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头〔2023〕318)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标

通过对尘肺病患者的随访调查及康复管理服务,进一步落实重点职业人群健康权益保障,探索完善职业病管理机制。

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的所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内容。

区疾控中心开展对患者已死亡调查,记录死亡时间;对存活患者,调查核实其户籍及常住地址、尘肺病合并症(肺结核、肺及支气管感染、自发性气胸、肺心病、肺癌)、联系方式等信息,将尘肺病患者纳入管理,发现2022年新报告病例,同时完善用人单位赔付情况进行调查;

   (二)调查方法。

在2022年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的基础上,继续对截至2022年底存活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调查,核查其生存情况、职业史、保障情况、户籍及常住地址等信息。随访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尘肺病康复站对随访的尘肺病患者进行建档及健康教育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随访对象。区疾控中心先将全部随访任务病例个案与死因系统进行匹配,找出死亡病例,明确根本死亡原因。将存活患者与慢性病监测管理系统进行匹配,找出既往患慢性病阻塞性肺疾病(COPD)病例。

2.实地开展随访。区疾控中心牵头对患者生存情况进行入户随访调查,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尘肺病康复站落实专人跟随疾控中心做好上门随访,并对随访尘肺病患者一对一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尘肺病康复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康复对象管理。

3.加强部门协调。协调区公安局协助对患者的户籍、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死亡标识等的一致性进行核查;协调区民政局对患者获得低保、襄渝铁路待遇等救助情况进行查询;协调区人力社保局对患者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信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等情况进行查询;协调区医保局对患者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查询。

4.按时上报信息。区疾控中心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随访工作,并完成国家平台的职业病随访管理模块进行报告。

四、质量控制

区疾控中心在数据收集后,由区卫生健康委随机抽取20个随访个案进行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委拟定辖区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质量控制。区疾控中心负责随访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做好信息收集。

区疾控中心牵头负责调查、汇总辖区内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数据,并在国家平台的职业病随访管理模块进行报告。

   (三)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

监测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与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数据信息采集、尘肺病康复站(点)康复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疾控中心:罗燕,电话:15123218621,邮箱:flqzfk@163.com,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业大道36号。

区卫生健康委:皮雄心,电话:023-72370350,邮箱:879833561@qq.com,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7号。


附件:2023年涪陵区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任务分配表


(注:附件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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