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卫生健康委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美丽重庆建设目标,推动涪陵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及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
一是按照市卫健委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组建专项督导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暂存、转运、台账登记等关键环节,对整改不力、违规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提醒、通报督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查处。二是强化放射诊疗机构监管,全面落实放射防护主体责任。全区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共99家、各类设备共220台(含放射治疗、核医学、DSA、CT、DR等),2025年共对87家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覆盖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场所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放射诊疗机构能主动落实放射防护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新安装设备验收检测、在用设备状态检测及工作场所放射防护年度检测,整体运行安全有序。
(二)抓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
牵头抓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实现全年“零事故”。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年度督查方案,组织全区90家已备案实验室完成年度自查工作,自查覆盖率100%(平均分89.9分),随机抽取36家(占40%)开展现场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73项,整改完成228项,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二是强化宣传培训,筑牢思想防线。紧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管理专题培训及考核,覆盖233名检验工作人员,通过率97.85%。联合媒体拍摄生物安全法制宣传微视频,组织61名标本转运人员参加市级监管预警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全链条风险预警能力。三是夯实基础工作,铸牢安全屏障。完成微生物实验室典型案例材料汇报及生物安全工作问卷调查,为常态长效监管奠定基础。全年未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有效筑牢辖区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三)抓实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依据2025年国家及市级双随机工作安排,我委对全区31个集中式供水机构、10个城区二次供水、5家现制现售饮水机开展监督检查,并对3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6家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卫生许可状况、现场快速检测及水质采样情况,以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情况等关键环节。通过专项检查,各供水机构基本符合要求,对2家水质未达标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机构,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全年未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有力保障了辖区群众饮水安全。
(四)抓勤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区疾控中心每日发布高温健康风险预警,覆盖全区27个镇街。据统计,全年发布预警9次,线上线下宣教覆盖学生、工人、社区居民超2500人次,共完成22家水厂136件水样消毒副产物的健康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安全可控。全区高温期间无人员因防暑不到位死亡,饮用水安全得到科学保障。
(五)抓严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全年完成饮用水监测178件,总合格率80.34%,针对出厂水合格率下降问题已列为重点持续跟进。对52家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经查健康合格证明持有率仅50.49%、用品用具合格率63.22%。完成托幼、养老及医疗机构消毒监测800件,其中医疗机构用水合格率仅61.90%,在开展监督检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均当场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落实。
(六)抓优无废医院创建工作
扎实推进“无废医院”建设,2024、2025年已建成无废医院7家。2026年,按照生态环保部门印发的《“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要求,我委指定4家基层医院作为“无废医院”创建单位,力争按时达到创建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废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方式滞后
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等环节信息多靠人工记录和传递,效率低且易出错,且目前对医疗废物的监管主要依赖现场执法,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执法手段滞后,导致监管效率不高,难以实现对转运延时、医废泄漏等风险的实时预警。
(二)医疗机构存在较大的“资金瓶颈”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污水设施运维电费、设备更新改造都需要真金白银。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在设施改造、运维等方面资金缺口较大,制约工作深入推进。
(三)执法与普法融合不够到位
在日常监督执法中,仍存在重检查、重处罚,轻宣传、轻引导的现象。现场释法说理、事前提醒、事后指导不够到位,普法未能贯穿执法全过程,“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不够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废水的执法监管。结合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等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管,压实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主体责任。无法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的边远院区,要加强对化粪池、下水道的消毒处理。深化问题排查,对未按规定处理医疗污水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二)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探索实施穿透式、非现场执法模式。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力保障医疗污水处理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等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医疗废物、污水的收集处置培训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培训内容,与法律法规、处置规范等同部署、同落实。邀请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参与,全方位、多维度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生态环保意识,加深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解。
(四)建议部门联合搭建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明确医疗机构在相关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和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盲区薄弱点,针对性的开发贯穿全链条的综合监管平台,或者依托生态环境部门医疗废物处置平台扩展模块,实现风险提示、提前预警、流程追溯、宣传培训等功能,最终起到多跨协同,监管全覆盖的效果。
(五)持续做好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推行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加强生活饮用水检测工作和安全专项调查,保证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的覆盖率、完成率和及时率。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