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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439C/2026-0004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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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精神门诊诊疗、患者应急处置和患者慢性住院治疗服务。

2.参加社区(乡镇)管理治疗组,定期派员检查社区(乡镇)管理的疑难患者。

3.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承担本辖区应急医疗处置任务。

4.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起草有关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5、承担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6.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年度工作报告。

7.建立精神卫生检测网络,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网络管理。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精神卫生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设有精神科、综合科、放射科、超声科、特诊科、检验科、心理咨询科、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科、保卫科等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收入预算数395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826.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46.37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减少109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753.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支出预算数395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5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2025年减少1846.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47.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万元,比2025年减少75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比2025年减少644.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区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调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基本支出资金;项目支出132.0万元,比2025年减少109.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统筹优化配置,聚焦核心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领域等重点工作。涪陵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相关业务。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未安排相关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开支,未安排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未安排公务用车相关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2026年仅取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本单位事业收入主要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相关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

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本单位2026年无此类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无此类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6年无此类收入。

   (七)其他收入

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本单位2026年无此类收入。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本单位2026年基本支出主要由事业收入安排,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日常办公运转等。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2026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精神卫生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工作。

   (十)“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单位2026年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雨锜,联系方式:023-72715923


附件:2026年重庆市涪陵精神卫生中心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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