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庆市涪陵区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为:区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区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区残联认定的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