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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人可以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答:
答:单位职工医保参保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应按规定参保。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含试用期),为其参保。
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重庆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答:
答: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包括: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简称一类管理对象);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二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简称二类管理对象)。
问: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关联?
答:
答: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自助办理,也可以由个人账户提供人持本人及使用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涪陵区医保局经办服务窗口(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2楼)进行线下办理。
问: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
答: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①线上办。可以通过“国家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办理,也可以拨打涪陵区医保局备案登记电话023-87806107或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备案登记电话进行电话备案。②线下办。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涪陵区医保局经办服务窗口(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2楼)办理。
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②需本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③选择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
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答:按我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办理退休的人员,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不能低于30年,女不能低于25年。其中在市内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0年;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不能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