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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人可以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答:
答:单位职工医保参保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应按规定参保。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含试用期),为其参保。
问:重庆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病种有哪些?
答:
答: 重庆市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病种有: 1. 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或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24类):(1)恶性肿瘤放(化)疗及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肝脏、肺、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1型、2型;(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7)冠心病;(8)风湿性心瓣膜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10)支气...
问: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病种有哪些?
答:
答: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病种共有26类,其中:重大疾病13类、慢性病13类。 1. 重大疾病:(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肺、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岁含14岁);(10)儿童白血病(0-14岁含14岁);(11)地中海贫血;(12)苯丙酮尿症...
问: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重庆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答:
答: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指南标准,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包括: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一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简称一类管理对象);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二类管理的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简称二类管理对象)。
问: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关联?
答:
答: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自助办理,也可以由个人账户提供人持本人及使用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涪陵区医保局经办服务窗口(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2楼)进行线下办理。
问: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其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如何申领?
答:
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且用人单位为其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用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
问:在市外异地非直接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注意哪些事项?出院结算后,需提交哪些资料进行手工报销?
答:
答:在市外异地非直接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注意:参保人员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且先行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出院结算后,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手工报销:①医院收费票据;②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特病门诊的还需提供处方底方);③疾病出院诊断证明;④病历资料(需加盖医院鲜章);⑤意外伤害就医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⑥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⑦银行卡或银行存...
问: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答:
答: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①线上办。可以通过“国家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办理,也可以拨打涪陵区医保局备案登记电话023-87806107或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备案登记电话进行电话备案。②线下办。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涪陵区医保局经办服务窗口(区政务服务管理事务中心2楼)办理。
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②需本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③选择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
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答:按我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办理退休的人员,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不能低于30年,女不能低于25年。其中在市内实际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0年;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不能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