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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3568P/2020-0003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06-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 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住建发〔2020〕12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 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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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2020年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将至,为给广大考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委制定了《2020年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

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2020年高考、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将至,为给广大考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时限,严控施工噪声

各单位要将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的噪声环境整治作为实施“宁静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的环境噪声控制工作。

   (一)自即日起至高考、中考和学考结束,学校及居民区附近的建设工地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00至14:00)和夜间(晚20:00至次日晨08:00)要停止施工,其余时段,禁止进行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活动。

   (二)在高考考试期间(7月7日至9日),对部分施工现场限制施工时间,减少对考生的影响。凡在涪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和二十中等学校周边100米区域内的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全面停工。

   (三)在中考考试期间(7月12日至14日),对部分施工现场限制施工时间,减少对考生的影响。凡在涪二中、四中、五中、实验中学、七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二中、十四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七中、十九中、巴蜀中学、职教中心等学校周边100米区域内的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全面停工。

   (四)在学考考试期间(7月15日至18日),对部分施工现场限制施工时间,减少对考生的影响。凡在涪陵五中、实验中学、涪高中、十七中、一中、二中、十八中、二十中等学校周边100米区域内的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全面停工。

   (五)涉及爆破作业和大面积开挖的土石方工程或基坑、沟槽开挖项目,应制定严密施工方案,严禁爆破或开挖过程中破坏地下埋设的水、电、气管线,高中考期间禁止爆破作业及大面积土石方挖运;临高压线、变电站的项目,严格塔吊运行管控,确保用电安全。

   (六)自即日起至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结束,我委将停止审批除抢险、抢修工程外的所有夜间施工申请。

二、加强管理,落实禁噪措施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必须按要求做好学校及居民区周边工地的施工噪声控制工作,落实施工现场噪声管理制度,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三、严管重罚,确保管控成效

高考、中考和学考期间,我委将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检查,加大巡查频次,指派专人对考点周边工地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严控施工噪声污染,凡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施工的工程,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同时,我委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畅通投诉渠道,严查高考、中考和学考期间的噪声扰民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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