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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3656866XH/2023-00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百胜镇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涪百府发〔2023〕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 号:

各村(居)、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2023年1月16日镇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涪百府发〔2017〕97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百胜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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