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规范市容市貌,优化人居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涪陵区创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委发〔2009〕14号)精神,区“三创办”决定在城区建立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必要性
随着涪陵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中的诸多问题相继出现,违章占道、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屡禁不止,城市“脏乱差”现象突出,严重损害了涪陵城市形象、侵害了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危及涪陵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迫切要求改变市容市貌、优化生活环境。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在各社区各单位、各临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包园林绿化)责任制,既反映了广大市民的诉求,又是各级党政和全体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所在。建立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利于整洁市容、靓丽街区,提升涪陵城市整体形象;有利于城市综合环境不断优化,促进办事处顺利实现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山水园林城区、卫生城区工作目标;有利于市民直接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生态环境,从而形成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造福全体市民。
二、市容环境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各临街门店,要以维护市容环境为己任,在单位周边及门店临街街面,按照区政府要求行使市容环境维护管理职责,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包市容秩序。保持门前市容整洁,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无乱堆乱放,无乱悬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停车辆,无违章搭建,街道路面无打牌娱乐、焚烧烘烤等。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卫生整洁,建(构)筑物立面干净,无暴露垃圾、粪便、积水、污迹、废弃物和渣土;按规定设置环卫设施并保持完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并在规定时间及地点交运生活垃圾。
(三)包园林绿化。管护好树木、花草,维护好园林绿化设施;无占用绿地和践踏、损坏草地、花卉、树木行为,树上无晾晒衣物,无依树搭棚等现象。
三、采取有力措施,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到实处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作为创建重庆市文明城区、山水园林城区、卫生城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市政所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责任单位城区主(次)干道的调查、汇总、上报和《涪陵区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及责任牌的领取、发放工作。社区居委会要负责搞好辖区内各单位(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在辖区有效执行。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调查摸底,做好工作准备(4月20日前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社区居委会对各自辖区内单位(门店)进行调查,做好登记造册,弄清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具体数量,并上报市政所。
第二步: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挂置门前三包责任牌(5月10日前完成)。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上门逐个实施。
第三步:检查督促(5月底前完成)。由市政所组织实施,将检查情况在全街通报,并纳入“三创”作目标考核。
附件:
1.崇义街道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
2.崇义街道城区主(次)干道门前“三包”责任牌需求数量统计表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涪陵区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涪陵区崇义街道办事处与 订立涪陵区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包市容秩序。保持门前及周边市容整洁,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无乱堆乱放、无乱悬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停车辆、无违章搭建。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建(构)筑物立面干净,无暴露垃圾、粪便、积水、污迹、废弃物和渣土,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完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并在规定时间及地点交运生活垃圾。
三、包园林绿化。搞好门前及周边的园林管护,维护好树木、花草及园林绿化设施;无占用绿地、践踏和损坏草地等行为,树上无晾晒衣物,无依树搭棚等现象。
管理单位: 责任单位: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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