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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58923399/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木乡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木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大木府发〔2020〕5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木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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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大木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木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隐患,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死亡人员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全乡预案分为两级,乡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居)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向乡党政办、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乡派出所、武陵山公巡大队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向乡卫生院求救。乡党政办、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乡派出所和乡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居)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乡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乡长和联系领导报告。

   (三)乡党政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乡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刘俞佟担任,副总指挥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熊浙江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居)及党政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派出所、武陵山公巡大队、卫生院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交通事故隐患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告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党政办主任董安仁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乡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武陵山公巡大队单独成组,组长由派出所所长周浩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徐勇、武陵山公巡大队队长李冀川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小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乡应急办主任周钰评担任,副组长由各村(居)主任担任,成员由应急办成员和消防队员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居)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乡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乡政府乡长或乡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乡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乡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乡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乡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乡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道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路段。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乡境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路段整治计划和措施。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道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乡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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