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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958923399/2023-00021
  • 主题分类
  • 经济运行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木乡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木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大木府发〔2023〕3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木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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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乡辖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涪陵府 发〔2023〕8 号)和精神,乡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龙明军  副书记、乡长人选

副组长:徐国彬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丁昭元  经发办主任

                陈  庆  党政办主任

                郎久军  民政社事办主任

                李昌国  平安办主任

                刘  勇  财政办主任

              刘小容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玉琴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孙  韵  派出所教导员

              李继龙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邓  宏  教管中心主任

                操  雪  经发办工作人员

              周  浩  经发办工作人员

              李仕洪  经发办工作人员

              吴旭东  迎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长隆  双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安贵荣  土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德军  雨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廖明祥  宣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朝江  武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丁昭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配合做好本辖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二)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乡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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