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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4763T/2023-00018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大顺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大顺府发〔2021〕6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 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将《关于印发涪陵区大顺乡农村家庭宴席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大顺府发〔2009〕139号)等18件乡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顺乡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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