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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8891730X2/2023-0002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李渡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2023年高温汛期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李渡办发〔2023〕1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2023年高温汛期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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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当前,涪陵区已进入主汛期,极端恶劣天气增多,自然灾害频发,给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6月底7月初,多地发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部分地区因暴雨洪涝突发易导致房屋垮塌造成伤人亡人事故(灾害)。为确保街道房屋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高温汛期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监管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彻实落实高温汛期房屋安全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汛期强降雨对房屋安全的严重影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消极懈怠和侥幸心理,严格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0〕72号)文件附件3《重庆市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相关规定对房屋结构安全特别是房屋场址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是排查地质滑坡地带、遭受山洪等威胁,以及难以整治和防御的高危害影响区,科学治理,时刻做好应急搬离和抢险救灾准备。要保持高度临战状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抓紧、抓早、抓细、抓实”要求,提前发现,做好预防,防止发生房屋垮塌伤人亡人事故。

二、突出重点,C、D级危房住户搬离和自建房隐患整治管控工作

   (一)C、D级危房住户搬离。各村(社区)要对已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要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通过应急疏散等多渠道搬离危房住户。特别是要加大对居住人数较多、威胁公共安全的暂时无法撤离老旧房屋、危房的巡查排查力度,严格落实专人开展动态监测,原则上C级危房每周不少于一次,D级危房每周不少于两次,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应不限于次数立即开展排查巡查,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要立即疏散住户和可能受到危害的附近居民。

   (二)自建房隐患整治管控。一是各村(社区)要对已排查出存在隐患的自建房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再次全覆盖进行查漏补缺排查,确保无遗漏、无死角。重点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已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开展持续巡查监控,安排落实巡查人员,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做到灾害发生时人能安全撤离;特别是严格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撤人、停用、封房等管控措施,确保将风险管控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要严格按照“一栋一策”管控方案或施工方案督促产权人落实整治,加强巡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基本要求。经营性自建房要做到“带险不经营”,必要时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限制其经营活动。要按照住建部和市住建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持续推进整治销号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今年年底前务必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销号工作,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清零。

三、强化应急值守与处置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准确上报并立即开展紧急处置,收到气象、水文等部门预警通知后要立即通知到危房或隐患房屋主体责任单位(人),提醒做好防范。做好提前部署,提早防范,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及时妥善处置。要认真落实事故上报制度,严格事故上报时限,做好后续处置上报工作。

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响应能力。要加强救援物资准备,将房屋垮塌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纳入到单位总体应急预案中去,认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李渡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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