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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76140724Y/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林业;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龙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8-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 龙桥街道发〔2022〕13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的紧急通知
字 号:

各村(居):

当前,连晴高温,全区森林火险持续处于最高等级,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街道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封闭沙溪社区、汤家院村境内大梁山作如下通知:

一、封山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如持续连晴高温,封山时间延长至降雨降温止。

二、封山区域

封闭沙溪社区、汤家院村境内大梁山及其入山沿线路口。

三、封山要求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已进入封山区域的非原住民尽快离山,只出不进。

   (二)封山区域内,原住居民未经批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三)各村(居)要加强森林防火、禁火检查、宣传,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尤其是沙溪社区、汤家院村要做好对村(居)封山宣传,自觉配合相关规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通知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或火情,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干部报告或向龙桥街道办事处报告(023-72132005)。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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