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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2343X7/2025-0005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荔枝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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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农业农村岗主要负责农业产业发展、三资管理、土地纠纷调解、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审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机补贴及农业机械日常监管、种粮直补及耕地地力补贴、畜牧业、水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治及检疫等工作。

2.乡村振兴岗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3.水利移民岗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三峡移民工程建设管理及库区管理、对口支援建设、饮水安全保障、河长制工作,蓄退水安全监测及库区管理、移民后扶直补、山洪灾害及高切坡安全监测等工作。

4.林业工作岗主要负责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岗、乡村振兴岗、水利移民岗、林业工作岗。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04.65万元,支出总计904.65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万元,增加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差旅费、电费增长。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0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万元,增加4.16%,主要原因是部门财力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6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0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万元,上涨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差旅费、电费增长,其中:基本支出873.07万元,占96.51%;项目支出31.58万元,占3.6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涨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4.65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16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差旅费、电费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万元,增长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0.16%。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万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差旅费、电费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0.16%。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62万元,占19.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2万元,增加36.7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9.06万元,占5.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万元,增加2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641.75万元,占70.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减少2.28%。

(4)住房保障支出36.22万元,占3.37%,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5万元,增加5.3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支出等。公用经费9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电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通讯费、水电费、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降低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通讯费、水电费、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自评得分

1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100

2

农村发展建设

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农村道路清扫保洁

执行率得分:

10

自评总分: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农村道路及附属工程日常保洁、定期清扫,确保工作路段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对垃圾桶等市政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垃圾桶干净,至少每个月清洗一次,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公厕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确保公厕环境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增强村民幸福感。


对农村道路及附属工程日常保洁、定期清扫,确保工作路段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对垃圾桶等市政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垃圾桶干净,每个月清洗一次,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公厕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确保公厕环境干净卫生。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公厕每日清扫频率

2

2

0.00

100

20

20.00


垃圾每日清运频率

1

1

0.00

100

20

20.00


垃圾桶每月清洗频率

1

1

0.00

100

10

10.00


农村道路清扫每周清扫次数

1

1

0.00

100

10

10.00


农村公厕保洁覆盖率

%

95

95

0.00

100

30

30.00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聂同志 7286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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