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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32343X7/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荔枝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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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区事务岗主要负责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安全、群租房安全、高层雨棚,防护网拆除、城市运行安全。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马路办公、打通生命通道、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市民投诉案件处置、清扫保洁、路灯维护、背街小巷市容市貌、小微停车场建设、园林绿化等。组织、监督、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换届改选,业委会备案,调解物业矛盾纠纷,物业承接查验,业主决策系统建设及维护。

规建环保岗主要负责规划平台应用,核发农房规划许可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在建项目(房建和市政设施)安全监管、耕地恢复补足相关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保执法除外)。

(二)部门构成

社区事务岗、规建环保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3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68.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68.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39.3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3.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68.4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61.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30万元,比2025年减少26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5万元,比2025年减少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8.25万元,比2025年减少261.79万元,主要原因是背街小巷项目移到本级,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等重点工作。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8.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聂老师;联系方式:023-7287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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